以下是我同學的故事 將他簡稱為A
有個白目的國中生
撿到A的錢包
裡面大概1千1左右
他把錢花光之後...
想錢想瘋了 於是腦筋就動到A的證件身上
這下好了
拿A的身分證不知道幹嘛
然後就被抓包 被送到警局
據A說 刑事訴訟跑不掉了....
然後警察也很白爛
警察:你的皮夾是什麼顏色?
A:黑色!!
警察: 可是白目國中生說是藍色,你是不是記錯了...
口供硬是寫藍色...
(A很確定他的皮夾是黑色的 因為他弟跟他用同一款 然後A弟的皮夾顏色是藍色的)
為什麼不是懷疑白目國中生記錯勒??
真不知道要不要可憐那個白目國中生...
年紀輕輕就有案底了??
結論是 身分證不見真的要到警察局備案!!
然後那個國中生真他媽的腩殘沒藥醫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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